区文广旅体局将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作为夏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审批、培训、巡查三个方面为抓手,全面强化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
高明区目前共有游泳池经营单位41家,均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对新设立的游泳场所,在收到申报资料后,区文广旅体局派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游泳场所相应条件是不是满足标准,符合规定标准的做出许可决定;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并实地复核合格后再进行审批许可。对于季节性开放的泳池,区文广旅体局执行“开放报备制度”,要求经营企业在泳季开池前向区文广旅体局提交《开放申请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救生员信息、应急演练资料等,由区文广旅体局到现场核查场所的详细情况,符合标准要求予以营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整改完成后方可营业。
6月初,区文广旅体局组织召开了游泳场所安全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区文广旅体局、市文广旅体局高明执法支队、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相关工作负责人和区各游泳场所及所属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共83人参加了会议。区文广旅体局行业和市场管理股负责人梁卓鹏对今年泳池审批需提交的资料和需要注意的几点作详细介绍,对审批过程中企业普遍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开展泳池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业务培训,从游泳场所的申报资质、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安全与应急、信息公示、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点进行逐条解析,提高泳池经营企业安全意识和发现整改风险隐患的能力。会议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居住小区泳池经营的巡查,时时提醒泳池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主管单位、执法单位、泳池经营单位和物管公司四方齐发力,全力做好本年度的泳池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文广旅体局以巡查作为督促泳池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以“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泳池的巡查频次和力度,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重视泳池救生员的资质和配备数量,全面检查场所设施、救生和医疗器材配备、警示标识、消防安全、电路安全、应急演练等情况。检查中发现游泳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第一次发现作清场处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第二次发现进行停业整顿并约谈负责人;第三次发现将该经营方列入失信名单。以强有力的手段整治违反法律法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