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在国土部召开的《地质环境监视测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张作辰透露,在现行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实施近20年之后,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修订。目前新标准已完成初稿,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之后,将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
张作辰还透露,为了加强地下水监测,国土部联合水利部共同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7月22日,国家发改委已经正式批复该监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要求两个部门正式实施编制工作,未来3年将建立这个工程。
“地下水监测工程的启动,有利于改善我国地下水监测薄弱的状况。”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水循环与水文过程研究室主任宋献方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地下水水量的管理职能现在在水利部,但地下水监测的技术力量主要还在国土部。因此未来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上需要加强协调。
根据国土部4月22日发布的《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我国地下水水质堪忧。地下水水质较差和极差两项的占比总和达到59.6%,超过了水质呈优良、良好、较好三类所占的比例总和。从2011年到2013年,较差和极差级水占比总和从55%、57.4%上升到59.6%,说明我们国家地下水水质仍在逐步变差。
根据《公报》,2013年,全国203个地市级行政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点总数为4778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800个。
依据《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93)(以下简称《标准》),:综合评价结果为:水质呈优良级的监测点498个,占监测点总数的10.4%;水质呈良好级的监测点1287个,占26.9%;水质呈较好级的监测点148个,占3.1%;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2095个,占43.9%;水质呈极差级的监测点750个,占15.7%。
监测结果为,地下水主要超标组分为总硬度、铁、锰、溶解性总固体、“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铵氮)、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等,个别监测点水质存在重(类)金属铅、六价铬、砷等超标现象。
与上年比较,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196个,分布在185个城市,其中水质综合变化呈稳定趋势的监测点有2795个,占监测点总数的66.6%;呈变好趋势的监测点有647个,占15.4%;呈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有754个,占18.0%。整体看来,2013年,在全国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中,地下水水质综合变化趋势以稳定为主,呈变好趋势和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比例相当。
张作辰介绍,目前我国施行的地下水标准为《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93)于1993年12月30日批准, 1994年10月1日实施,至今实施近20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地下水状况的认识不断深入,该标准需要进行重新修订。
《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对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其中,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Ⅴ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张作辰提出,考虑到近20年间国家人类工程活动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新标准将增加和修订一些具体的标准,将比现有标准更加完善。
“20年之前,地下水污染主要以无机污染为主,现在主要以有机污染为主,形势变了,预计《标准》将增加一些关于有机污染物的监测指标。”宋献方分析认为,《标准》近20年失修也很不正常,应该建立一个动态的修订机制。通行的做法是每5年修订一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标准》之外,环保部也在考虑研究起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的成因很复杂,部分是地质环境本身天然造成的某些污染物超标,部分是人类活动造成。《标准》主要是用于评价地下水本身质量的标准,而无法衡量人类活动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宋献方指出,《标准》与环保部正在研究起草的《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也应做好协调,两者既有一些相通之处,也有明显不同之处。
张作辰介绍,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有各级各类的地下水监测点约1.6万个,监控面积约110万平方公里,其中包括水位流量监测点2000个。全国地下水监测网的建设初具规模。不过仍存在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比较少,自动化监测程度不高,监测能力比较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等问题。
为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联合申报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于2010年11月通过国家发改委立项。
2010年,发改委在上报给国务院的《关于审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提出,我国已由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初步建成了地下水监测站网框架,但存在站网密度低、布局不合理、监测手段落后、信息传输时效性差等问题,该工程可基本实现国家对主要平原、盆地、岩溶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地下水的动态有效监控。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将建设国家级地下水信息自动采集传输系统与地下水监测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国土资源部地下水监测中心,建立与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规模相匹配的省、地级地下水监测网,建立5000~15000个省、地级地下水监测点。
“现有的地下水监测点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自动监测,以后要改造为自动监测。”宋献方分析,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还要做好国家、省级和地级各级监测系统的衔接和数据的共享,这样才可以实现监测网络的意义。
目前,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按照2013年上半年国土部对外披露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在人口密集区、国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区、大型能源矿业基地、国家重大工程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地区新建(修复)地下水监测点20135个,监控国土面积350万平方公里,监控区内平均孔网密度为5.75孔/千平方公里。
张作辰透露,国土部将建立10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建成之后将会采集水量,并开展水体的检测,并实现水位、水温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和监测。上述新建工程结合现有的地下水监测站网能形成比较完整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网,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较为全面的地下水动态信息。
此外,国土部还将加快相关配套文件的完善工作,完善《全国地下水监测规划》、《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快速推进《区域地下水水位监测网优化设计技术方面的要求》、《地下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指南》的评审工作。(编辑 王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