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徐远官)30日,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产品质量查验安排作业质量分类监管作业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要求各省级质监局要依照时限要求报送查核点评成果和作业总结。
据介绍,2014年产品质量查验安排作业质量分类监管查核点评的规模为:2013年度承当质量技能监督体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发证查验、产品质量安全危险监测作业的查验安排。鼓舞有条件的省将规模扩大到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查验安排(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所)、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查验中心和产品质量监督查验站(中心))。
《告诉》指出,依据查核成果,查验安排作业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各省Ⅰ类查验安排份额不超越15%,Ⅱ类查验安排份额不超越55%,查核年度内查验陈述数量低于300份的查验安排不得评为Ⅰ类查验安排;得分低于60分的查验安排为Ⅳ类查验安排。查验安排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应评为Ⅳ类查验安排或许降为Ⅳ类查验安排:查核年度及查核期间查验作业构成欠好社会影响的,查核年度存在超规模查验、出具虚伪查验成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包监督检查、出产答应和危险监测等作业任务的,私行租赁其他单位检测设备展开监督检查、出产答应和危险监测等作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其他严峻质量上的问题的。
为确保此项作业的执行,《告诉》要求,各省级质监局要分外的注重,充分认识查验安排分类监管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查验安排分类监管作业作为一项重要作业来抓。要将查验安排分类监管作业与查验安排监管各项措施结合起来,及时有用地发现好的做法和经历,留意收集查验安排的定见和主张,构成科学、完好、有用的监管作业机制,为改善分类监管作业打好根底。各省级质监局要依照公平公平、科学谨慎的准则,切实将查验安排分类监管作业落到实处。遴派的现场查核人员要严厉依照《产品质量查验安排作业质量分类点评细则》查核规范操作,一致查核规范、规范,确保现场查核过程中做到认真负责、公平廉洁、精确牢靠。各省级质监局要依照时限要求报送查核点评成果和作业总结。作业总结包含作业展开的整体状况、查核状况的剖析、施行中的首要做法、改善作业的主张等内容。
(一)7月31日之前完结现场查核专家的指定和训练作业。
(二)9月15日之前完结查验安排的现场查核和分类点评作业。
(三)9月30日之前将查核点评作业总结、《产品质量查验安排分类查核点评状况汇总表》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四)10月30日之前总局将安排有关专家对各省级质监局报送的查核点评作业总结、《产品质量查验安排分类查核点评状况汇总表》进行书面审阅,对部分省级质监局查核点评作业状况做检查。
(五)11月30日之前总局和省级质监局通报本次查核点评成果。